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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在韓工作

外國人在韓居留

  • 根據居留期間長短,可分為短期居留、長期居留和永住。
    • 短期居留 : 居留期間在90天以下
    • 長期居留 : 居留期間在91天以上
    • 永住 : 無居留期間限制。
  • 長期居留和永住的情形下,自入境日起90天內須完成外國人登記或申報韓國國內住所。

居留外國人的活動範圍和韓國國內就業

  • 外國人在居留資格及居留期間範圍內得在韓居留,惟,除法律另有規定,不得參與政治活動。
  • 外國人於居韓期間如欲就業,則須持有允許就業之居留資格,並於指定的工作場所工作。
  • 如欲變更指定之工作場所,需提前或在一定的期限內向管轄之出入境管理局申報或取得許可 。
  • 允許從事就業活動之居留資格如下:

    短期就業(C-4), 教授(E-1), 會話指導(E-2), 研究(E-3), 技術指導(E-4), 專業職業(E-5), 藝術演出(E-6), 特定活動(E-7), 非專職就業(E-9), 船員就業(E-10), 居住(F-2), 僑胞(F-4), 永住(F-5), 結婚移民(F-6), 觀光就業(H-1)

  • 不得雇用、仲介或招募未持有允許就業居留資格之外國人。
  • 非法雇用或仲業、招募外國人時,將因違反《出入境管理法》而受罰。
  • 雇用外國人時,需確認其是否持有外國人登錄證,以及是否具允許就業之居留資格。
  • 即便持有外國人登錄證,也常有就業活動受限之情形。因此雇用外國人前,請向管轄之出入境管理局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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